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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招聘公告

2021年新疆和田地区高校专项招聘64名教师和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09-17 浏览:617 和田 高校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经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进一步加强和田地区高等院校学科专业建设,充实师资队伍,2021年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名编制内教师和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按照招聘计划申报规定和要求,经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并报自治区人社厅批准备案,对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等2所高等院校27个岗位共64名招聘计划(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和田地区2021年高校专项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各类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即:200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5)在各类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7)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工作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含当日)。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和田就业服务网站(***)发布招聘简章。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1年9月1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地区人社局会同地区教育局、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组织实施。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请应聘报名人员务必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掌握本《简章》规定及附件招聘岗位要求,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因应聘报名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被取消招聘资格的,一切责任由应聘报名人员自负。

1.报名时间:9月17日--9月21日每天10:00--13:30时,16:00--19:30时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现居住地在和田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地点参加报考,现居住地在和田地区范围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报名材料的方式参加报考。

(1)报考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岗位现场报名地点: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

报考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岗位网络报名指定电子邮箱地址:1029284458@***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梁加诚(15199271377)      魏波(18152819011)

电话:0903-2512400

(2)报考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岗位现场报名地点: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

报考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岗位网络报名指定电子邮箱地址:2514449127@***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谢婷懿(18385451419)      常昊(15669920997)

电话:0903-7820031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有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核实后归还本人,复印件交报名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1)填写《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可自行制作电子版打印)。

(2)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以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组织部门或党委(党组)近期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资料,报名时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发送电子邮件时,邮件主题须填写为“姓名+报名参加2021年和田地区高校专项招聘”,须将报名提供的材料电子版及相关证件图片电子版放入以本人姓名命名的一个文件夹中,压缩为RAR压缩文件格式,添加为附件后发送邮件。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如出现多次发送邮件或报名多个岗位情况,以个人首次发送邮件报名信息为准予以受理,其他发送的邮件信息不予受理。

(3)凡缺少材料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参加体检前,提供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本人。

(1)根据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应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参加报考的应聘人员确定资格审查结果并共同签字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要明确不合格的原因。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9月25日

面试地点: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招聘院校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面试和网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和田地区范围内的须参加现场面试,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以备面试监督人员核对核查。应聘人员不在和田地区范围内的须参加网络面试,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下载安装注册“钉钉”应用软件,提前准备独立安静明亮的面试场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面试工作人员提前联系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网络测试。

3.面试内容:面试均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内容;报考辅导员、管理人员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提前准备3份教案,并在面试前提交报考院校审核,审核通过的教案在面试时由面试主考官随机确定其中1份进行试讲,参加网络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提前准备相应试讲设备,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4.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或未参加面试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于9月26日通过和田就业服务网站进行公示并明确入围考察人员。

(四)考察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报考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入围考察的应聘人员填写《考察表》(附件3,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上),于9月30日前,经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并明确审查意见签字盖章后,分别报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进行考察审核并提出结论意见。在和田地区范围内的入围考察人员须到报考院校现场提交《考察表》原件,不在和田地区范围内的入围考察人员可通过报名电子邮箱提交《考察表》。应聘人员可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提前准备填写《考察表》。经考察不合格者或未按时提交《考察表》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入围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到和田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协商统一确定体检时间,并及时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医院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协调联系确定具备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

2.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4)执行,由院校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允许应聘人员自行体检。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参加体检的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报考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4.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在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5.体检结果统一通过和田就业服务网站(***)进行公示。

(六)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和田就业服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地区人社局、教育局确认后,联合印发聘用文件,新聘用人员按规定报到到岗,与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工资、编制、档案转递等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监督及其他事项

(一)监督

为确保高校专项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参与招聘工作的各类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取消招聘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

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委组织部纪检组0903-2069046;

(二)应聘人员疫情防控提示

1.应聘人员使用手机下载安装“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手机APP,考试前14天启动体温监测,严格做到“每日健康打卡”,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信息码”,并持续关注“防疫健康信息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防疫健康信息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且提供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证明均可)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招聘各环节程序。

2.应聘人员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应聘人员在参加招聘工作各环节程序过程中,应自觉遵守防疫工作要求,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如有变化的,将及时发布公告通知。

和田更多教师招聘公告请点击>>> 和田教师招聘网

附件:

1.和田地区2021年高校专项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2.和田地区2021年高校专项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和田地区2021年高校专项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考察表.doc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doc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田地区教育局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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